云南省政府將安全生產列為四季度重點工作
作者:發布機構:云南省安監局發布日期:2011-10-13
省政府工作會議將確定的重點工作進行了目標任務分解,分別明確了目標任務、主要內容、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安全生產作為重點督促完成的第八項工作,明確了省安委辦為牽頭部門,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和各州(市)人民政府為責任部門,要全面落實各級政府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及時排除各類隱患,嚴防重大事故發生。
省政府要求,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工作的新要求和總體部署上來,省直各牽頭部門、責任部門和各州(市)要根據省政府工作會議精神和工作目標任務分解,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制定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任務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實,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任務的要求,全面檢查,深入調研,強化督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扎扎實實將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省政府強調,對工作落實不力、進度緩慢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推進不力、管理不嚴、責任不落實,影響到2011年目標任務完成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行政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