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組織開展城市燃氣安全生產專項督查
作者:發布機構: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發布日期:2011-09-28
此次督查由各市(州)政府、長白山管委會、中省屬企業自行組織實施。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相關部門聯合行動,并組織有關專家深入一線,對重點企業、單位、站點以及確保燃氣安全生產的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等進行督查、檢查。省安委會督查組對重點地區燃氣安全生產和專項督查情況進行抽查。
督查范圍是全省所有煤氣、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使用企業及單位。督查重點包括:
(一)安全管理機構設立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以及對所有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落實情況。
(二)燃氣生產、經營企業對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點的分析辨識、管理監控和事故預防制度措施落實以及應急處置預案的制定和定期演練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完善、組織領導、責任分工、措施保障和整改落實情況,以及貫徹落實省安委辦《關于對全省液化石油氣經營單位開展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吉安委辦明電[2011]28號)情況。
(四)當前企業在確保安全生產上存在的薄弱環節、主要問題和安全隱患,采取了哪些針對性整改和事故預防措施,特別對重大隱患是否嚴格按規定做到了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落實。
(五)近三年來企業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原因分析、教訓吸取、責任追究以及所采取的加強和改進對策措施。
(六)企業對確保今冬、明春安全生產是否進行了全面、科學的分析和預測,存在哪些不安全因素和潛在的危險隱患,是否制定了切實有效的針對性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