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工業園化工企業3年內壓縮到50家
作者:發布機構:常州日報發布日期:2011-09-16
據悉,此次綜合整治目標有三:
一是優化產業結構,重點發展生產設備先進、工藝技術領先、環境風險小、上下游產業鏈長、綜合效益好的化工企業,通過3年綜合整治和優化升級,形成以高性能化工新材料、芳烴-烯烴產品鏈及其融合和延伸產品及新領域精細化工等為主的三大化工產業方向。
二是壯大企業規模,通過兼并、重組和培育,壓縮落后企業,壯大規模企業,形成一批上下游一體化、產業鏈長、帶動作用明顯、經濟效益好、環境友好型的龍頭骨干企業,3年形成年銷售收入超100億元企業5家以上。
三是提升環境質量,有效控制和治理化工企業污染物排放,“三廢”(廢水、廢氣、廢渣)處理設施和管理體系健全到位,化工企業全面通過清潔生產審核和安全生產標準化驗收;園區道路、綠化、水系、管網等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提升;落實環保責任,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建成環境質量人民群眾滿意的生態化工園區。
2014年6月前將新北工業園區范圍內(化工園區外)所有化工企業停產、轉產或搬遷到位。
對列入關停并轉的落后企業,將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12類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化工企業或項目,將依法從嚴查處。對新建、改建、擴建化工項目,實施嚴格的審批管理,由相關項目審批部門對化工項目實行聯合會審制度。嚴禁新上感官差、毒性強、治理難度大、安全隱患高的化工項目。新引進內資化工項目原則上總投資不得低于5億元,平均每畝投入不得低于500萬元。新引進外資項目原則上總投資不得低于5000萬美元,平均每畝注冊資本不低于30萬美元。現有企業改建、擴建項目一次性投入不得低于1億元。
高新區承諾,在3年整治期限內,主動關閉或搬遷的化工企業,完成“停產到位、設備拆除到位、工商營業執照注銷或變更到位、債權債務處理到位、有毒有害物質處置到位、職工安置到位”并經驗收通過,將對企業原取得國有出讓土地權證和合法占用的租賃土地,全額返還實際支付費用,并按主動關閉搬遷時間給予每畝8萬元至15萬元的獎勵,對廠房、設備、附著物等也將給予補貼;整治期間,園區內龍頭骨干化工企業或園區外規模企業兼并重組園區內落后化工企業,在符合園區化工產業發展方向和項目準入門檻等要求下,進行徹底技改或重上新項目,可享受在技改資金、環保資金、基礎設施配套費、稅費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