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排查整治危化品和煙花爆竹企業隱患
作者:發布機構:國家安監總局網站發布日期:2011-08-31
專項行動由工作部署、隱患排查、檢查督導、整改驗收和總結五個階段逐步推進。危險化學品排查范圍包括:所有生產、使用、儲存、經營、運輸和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企業;試生產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重點排查近兩年發生過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事故的企業,新建化工企業,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即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企業,以及各級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治理情況。煙花爆竹排查范圍包括:所有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企業,重點排查生產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和產品質量方面違法違規問題,運輸企業違法違規運輸行為,以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等。
云南省安委辦要求,各地、各部門要積極開展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嚴格執行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制度,對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嚴厲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列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轉包分包專項整治的違法違規行為,責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處罰;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經停產治理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專項行動工作組織不力、重大隱患治理不到位的,要對有關政府領導及主管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因重大安全隱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或監控,致使事故發生的,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