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將采取“空中課堂”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
作者:發布機構:湖北省安監局發布日期:2011-08-16
關于印發《全省安全生產集中宣傳活動方案》的通知 鄂安監發〔2011〕172 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安監局,省安委會成員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精神,根據省政府主要領導指示,決定自8月份開始,在全省開展一次安全生產集中宣傳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通過全省范圍內的集中、持續宣傳,著力強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責任意識,全面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提高廣大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良好氛圍,有效預防和減少一般安全事故的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為我省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宣傳內容 (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 (三)省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制度及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有關情況; (四)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五)近期發生的典型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及責任追究情況; (六)全省安全生產典型經驗; (七)安全防范常識和相關制度規定。 三、工作措施 (一)會議宣傳。召開專題會議,及時學習貫徹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等系列會議精神。 (二)媒體宣傳。各地、各單位要在電視、廣播、報刊和網絡等媒體設立安全生產宣傳專欄,定期播放安全宣傳短片、公益廣告、電視游走字幕,發布安全提示通稿、公益短信。充分利用交通廣播、公眾傳媒、移動電視、樓宇電視、移動通訊等現代傳媒工具,采取“安全生產空中課堂”等方式,開展交通、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提示,傳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省局重點開展以下宣傳活動: 1.在湖北電視臺開展系列報道,及時宣傳國務院、省政府有關安全會議精神及落實情況;開設安全知識課堂;設立“安全監督哨”,聘請相關記者為安全監督員,對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隱患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等進行監督和曝光。 2.在《湖北日報》開設安全生產專欄,及時報道有關會議精神;宣傳全省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制度;宣傳12350舉報電話;刊登2011年全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和全省安全生產典型經驗;設立“曝光臺”,對非法違法行為、全省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治情況等進行跟蹤報道。 3.在湖北人民廣播電臺《湖北新聞》中開設“平安湖北”系列報道,分別在《焦點時刻》、《時事大家談》、《百姓零距離》等欄目中,采取深度報道、人物專訪、直播訪談等方式,對安全生產有關內容進行宣傳。 4.在省安監局網站和湖北安全生產報開設專版,集中宣傳省政府常務會議和全省安監局長座談會精神。開設《警鐘長鳴》專欄,宣傳近年來全省較大以上事故有關情況及教訓。積極配合“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重點曝光一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的負面典型。跟蹤報道全省重大隱患督辦落實情況。 5.在移動、聯通、電信公司短信平臺定期發布安全出行、安全防火等公益短信。 (三)公共場所宣傳。協調有關部門,在國省道沿線、高速公路服務區、長途汽車站、農貿市場、城市繁華地區、消費娛樂場所、大型生產企業、大型社區等人流密集場所,建立固定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等宣傳欄(牌),刷寫必要的宣傳標語,張貼宣傳掛圖(張貼畫),播放宣傳教育專題短片(公益廣告)。 (四)舉辦培訓班。舉辦全省安全監管執法培訓班,宣傳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常務會議精神、國務院23號文、省政府令第339號等,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素質。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各相關單位要提高對這次安全生產集中宣傳活動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保障經費投入,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開展。 (二)創新形式,講求實效。各地、各相關單位要根據集中宣傳工作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充分利用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領域)資源優勢,按照貼近實際、貼近基層、貼近群眾的原則,創新形式,突出重點,講求實效,不斷擴大集中宣傳的影響力和感染力。 (三)分工配合,落實責任。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認真組織本行業(領域)、本部門的集中宣傳活動。要充分發揮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的作用,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共同推動宣傳活動深入開展。 (四)認真總結,建立常態機制。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及時總結集中宣傳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建立長效機制,特別是要協商相關媒體,建立常態化宣傳平臺,打造相對固定的宣傳窗口和宣傳欄目,發揮主流媒體在安全生產宣傳中的主陣地作用,切實為促進我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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