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發通知:嚴禁寄遞危險品
作者:發布機構:新華社發布日期:2011-07-19
通知要求,寄遞企業要依法建立并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在已收寄郵件、快件中發現禁寄物品的,要立即停止轉發和投寄;對發現企圖郵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管制刀具、毒品等禁寄物品的,要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要在郵件、快件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安裝監控設備,確保監控設備全天24小時運轉,嚴防郵件、快件被“調包”或加塞禁寄物品。
通知要求,寄遞企業要依法建立并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在已收寄郵件、快件中發現禁寄物品的,要立即停止轉發和投寄;對發現企圖郵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管制刀具、毒品等禁寄物品的,要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要在郵件、快件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安裝監控設備,確保監控設備全天24小時運轉,嚴防郵件、快件被“調包”或加塞禁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