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加強首批重點監管危化品監督管理
作者:發布機構:福建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發布日期:2011-07-15
二是要求各設區市安監局應督促相關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項工作,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是要求各安全評價機構在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安全評價時,應對落實本《通知》情況作出符合性評價。
四是要求各地督促危化品企業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