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實施濱海新區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
作者:發布機構:人民網發布日期:2011-07-05
《預案》中,根據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危險特性,確定新區范圍內能夠造成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類型主要有泄漏、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學灼傷以及其他事故。同時,《預案》明確,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安全監管部門和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警信息后,應當立即報告管委會,或直報區安監、公安消防、環保、衛生等部門,報告時限不得超過30分鐘。有關單位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有關人員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
另外,根據《預案》,中央駐新區區大、中型企業配備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具有應急響應、及時救援的義務,服從地方政府統一指揮,救援結束后,由區政府進行獎勵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