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危化品管理規定夏季10至16時禁運
作者:發布機構:解放日報發布日期:2011-06-24
記者昨天從市安監局獲悉,根據《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今年夏季,本市繼續對危險化學品特別是易燃易爆、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劇毒品等道路運輸作業實行限時管控措施。 據介紹,在6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間,禁止在10時至16時進行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禁止在8時至16時進行裝卸作業。對進出市境道口的外地車輛,同樣按上述規定執行。一旦發現有運輸單位和車輛違反規定送貨上門或者等候等情況,接、發貨等相關單位必須采取防曬降溫措施,同時向交通、安全監管部門舉報。
此外,列入城鎮燃氣保障市民用氣的天然氣(液化的、壓縮的)、液化石油氣,在確保安全運輸的前提下,不受該時段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