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出臺高危企業安全改造財政獎補政策
作者:發布機構:財政部發布日期:2011-06-14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推行應用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山東省財政廳會同省安委會辦公室制定印發了《關于對非煤礦山、危化及煙花爆竹等高危企業安全改造實施財政獎補的通知》,確定在未來三年內,運用省級安全生產專項資金,采取財政補助和“以獎代補”辦法,對非煤礦山緊急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化工企業危險工藝自動化控制改造、煙花爆竹企業生產系統機械化改造和安全設施整頓提升等三個方面給予重點扶持。
一、獎補原則。遵循“市縣為主、省級補助”、“規劃先行、資金跟進”和“早改多補、遲改少補”的原則,對已制定企業安全生產改造三年總體規劃和分年度實施方案并且明確安排高危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財政資金的市(縣),優先給予扶持;對未制訂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的市(縣),不予支持,補助標準逐年降低。
二、扶持方式。對非煤礦山緊急避險“六大系統”建設,采取兩種扶持方式:一是對完成監測監控、井下人員定位和通信聯絡系統建設的非煤礦山,實行“以獎代補”;二是對非煤礦山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等系統建設,實行定額補助。對化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改造項目,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扶持。
三、實施步驟。一是按照“先驗收、后兌現”的步驟,對采取“以獎代補”的數字化礦山建設及化工、煙花爆竹企業安全改造項目給予扶持。省財政按上年度完成安全改造的企業數量和當年獎勵標準,將資金切塊下達各市、直管縣。具體驗收、督導、細化分解資金等工作由各市、直管縣財政局和安委會辦公室分別牽頭負責。二是對采取定額補助的非煤礦山緊急避險等系統建設類項目,省財政會同省安委會辦公室從各市推薦的礦山企業中,先擇優確定全省緊急避險“六大系統”示范礦井,再對示范礦井采取“先期預撥、建成清算”的方式,劃分不同檔次給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