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嚴把危化品安全生產準入關
作者:發布機構:山西日報發布日期:2011-04-21
山西省安監局通過實施安全生產許可,從源頭上阻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進入市場。要求新辦企業必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產業政策和安全生產條件,才可依法辦理安全許可證,持證生產經營。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對未通過安全條件審查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安全許可手續。新建項目原則上必須進入經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或者工業園區。到目前為止,全省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經過兩輪許可證換證工作,淘汰了一批不符合產業政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