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安全生產責任險“第一單”正式簽訂
作者:發布機構:江蘇省安監局發布日期:2011-04-18
該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一系列保險險種,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險、團體意外傷害險和公眾責任險等三個險種。《實施辦法》規定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船舶修造、冶金等高危行業、重點行業企業應當參加安全生產責任險,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參加團體意外傷害險,商場、賓館等在公眾聚集場所經營的企業應當參加公眾責任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中個人死亡賠償限額不得低于30萬元。
該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在運行機制上堅持政府推動和市場運作相結合。市政府專門成立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指導和推進工作,各承保公司也根據要求合理設計并統一了保單、條款、費率、保額和賠付標準,并根據市場運作的原則開展業務;在推行的過程中堅持整體推進和突出重點相結合。各地相關部門在廣泛開展調查摸底,全面掌握應保企業基本信息的基礎上,制定具體實施計劃,排定序時進度,重點突出危險化學品、船舶修造等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實施;在政策引導方面堅持事故預防和激勵約束相結合。積極引導承保公司借助專家和中介機構的技術力量,為企業提供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指導、隱患排查和應急救援等各類服務。同時合理運用責任保險與工傷保險“兩保”互補政策、保足保全政策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換保費政策,以及利用參保費率與企業安全績效掛鉤浮動的手段,有效激勵企業加大安全投入,重視安全管理。
下一步,揚州市將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領導小組的統一指導和協調下,進一步排定序時進度,細化措施,落實責任,分行業、分專題加以推進,為我市高危重點行業企業搭建一道堅實的風險保障體系,全面實現風險專業化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相結合的“安保互動”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