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開展危化品企業非法違法專項整治
作者:發布機構:昌吉州安監局發布日期:2011-04-11
一是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原則,要求各縣市抓好危化品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對未取得自治區試生產批準意見書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嚴禁非法生產。
二是各縣市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制。督促企業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特別是改擴建項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 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建設項目工藝可靠、安全設施齊全有效、自動化控制水平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三是要督促危化品企業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作為企業日常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
四是要提高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能力。要針對本縣市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和危險特性,制訂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機構和隊伍,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落實應急救援費用,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五是要按照2011年國務院“四個一律”的要求,嚴懲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縣市要加大聯合執法,以強有力的措施查處、取締非法生產企業,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要結合二季度國務院安委會開展的“打非治違”活動,在所管轄區域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企業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存在非法違法生產企業的縣市政府,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的,造成事故發生的,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文件規定,對縣市相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追究責任。
六是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工作。當前,自治州已進入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的新時期,建設項目紛紛開工。各縣市、各部門要按照自治區、自治州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統一思想,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落實責任,落實措施,強化監管,確保安全生產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