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修改決定獲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作者:CFFA發布機構:江西省安監局網站發布日期:2016-05-16
一是進一步完善了我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和江西省政府的相關文件精神,在原有基礎上補充了相關部門職責,加強了煙花爆竹行業管理、運輸管理、流通企業管理和宣傳教育等方面力量。
二是與上位法進行了對接。
因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出臺在后,《安全生產法》也于2014年進行了修訂,《江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款與上位法存在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必須進行修改,與之適應江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
三是與國務院簡政放權的相關精神進行了對接。
集中體現在鼓勵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簡化生產企業許可證延期手續、放開經營企業規劃布點、鼓勵生產企業建立營銷渠道、優化《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送達方式等方面。
對于管理辦法的修改,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領導給予了充分肯定。此次修改工作中做到了三個結合,即結合了上位法的規定,結合了簡政放權的工作要求,結合了江西省是煙花爆竹主產省的實際。省領導對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一是要嚴格執行標準規范,嚴把安全準入關,一律不得新建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二是要逐步放開經營市場,允許生產企業建立營銷渠道;三是要加強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下一步全省將加大《管理辦法》的宣貫工作,分別在省、市、縣三級安監部門的官方網站上設立鏈接進行宣傳。負有煙花爆竹管理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抓好工作落實,在行政許可和監管執法等實際工作中,主動對接,積極貫徹落實新修訂的《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