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遵義市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爆炸案件
作者:CFFA發布機構: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發布日期:2014-12-10
爆炸發生后,當地公安機關按照貴州省委、省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16號)有關要求,依法按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遵義市人民政府參照《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條例》依法進行追責調查,并組織對當地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進行了全面排查。根據公安機關案件偵查和政府追責調查結果,對4名涉嫌非法生產經營人員依法給予刑事拘留等處罰;對市、縣、鎮三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和村委會共33名黨員領導干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對湄潭縣政府分管社會管理和安全生產的副縣長、湄潭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縣公安局長、遵義市公安局副局長分別給予行政警告、黨內警告處分和警示提醒,對當地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起到了較強的警示和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