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部署高溫雷雨季節煙花爆竹
作者:CFFA發布機構:未知發布日期:2014-09-15
廣西部署高溫雷雨季節煙花爆竹
為有效遏制各類煙花爆竹事故發生,自治區安監局針對當前高溫雷雨季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特點,下發了《廣西開展高溫雷雨季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交叉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部署開展高溫雷雨季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交叉檢查工作,由南寧、桂林、梧州、北海、欽州、玉林市安監局組成6個檢查組,采取對應的交叉檢查方式,對上述6市以及賀州市高溫雷雨季節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查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一)檢查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市、縣安全監管部門是否及時制定下發有關加強高溫雷雨季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或方案,檢查相關的市、縣安監部門是否按照通知或方案要求抓好有關工作的落實執行。(二)檢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各工(庫)房是否按要求設置溫濕度計并做好相關記錄。是否嚴格落實《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2012)有關規定,在工(庫)房室溫超過34℃時,停止直接接觸煙火藥操作工序的生產作業;在工(庫)房室溫超過36℃時,停止其它危險工序的生產作業;在雷電、暴風雨等惡劣天氣情況下,停止所有危險工序的生產作業。檢查企業是否違規將藥物直曬在地面上,或者在氣溫高于37℃的情況下在日光下直曬藥物。(三)檢查企業防爆、防雷、防靜電、消防設施設備是否經檢測(或驗收)合格,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啟用。(四)檢查企業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邊坡、墻體因雨水沖蝕造成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自然地質災害;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庫)房漏雨、泡水、庫存物品受潮。(五)檢查企業在停產、停工期間,是否將工房剩余藥物、半成品清理入庫;是否妥善保存或處置庫存的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藥物等原材料;是否做好值班守護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品生產、儲存區域及嚴防黑火藥、煙火藥等原材料丟失、被盜。(六)檢查企業是否存在“三超一改”(超許可范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三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非法違法生產行為。(七)檢查企業是否存在有違規轉包分包行為。(八)檢查企業是否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是否落實領導值班和職工進出廠登記制度,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自治區安監局要求:(一)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市、縣安監部門要組織企業按要求開展自查自檢,企業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對所轄區域企業的檢查要達到全覆蓋。各檢查組要按照不低于25%的檢查率對所負責區域的企業進行抽查檢查。(二)檢查組在檢查企業時,要認真填寫《廣西開展高溫雷雨季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交叉檢查記錄單》,對存在問題的企業由當地縣級安監部門依法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依法責令企業按要求整改;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檢查組要督促當地縣級安監部門依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屬地縣級安監部門要及時將整改、處罰落實情況書面反饋給檢查組。各檢查組要將交叉檢查情況及所檢查企業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寫成書面匯報,連同《廣西開展高溫雷雨季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交叉檢查統計表》報自治區安監局。(三)各檢查組在進行交叉安全檢查時,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職責,扎實細致地開展工作,力求在交叉檢查中幫助企業排查在自查中沒有發現的安全隱患,并督促指導企業整改。(四)在高溫雷雨季節采取統一停產措施的市、縣安監部門,要督促指導企業充分利用停產間歇,抓緊做好相關安全條件的提升完善,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在企業提出復產申請后,要及時認真組織好復產驗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