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6年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重點工作安排
作者:CFFA發布機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日期:2016-03-28
工作思路: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批示指示精神,以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為目標,以推動落實安全責任為主線,以管控重大危險源為重點,以加強安全基礎建設為保障,更加注重依法治安和規范嚴格執法,更加注重提升企業安全管理能力,更加注重信息化、標準化、自動化建設,更加注重重點地區事故防范,更加注重發揮社會力量提高監管效率效果,創新方法,狠抓落實,確保實現“十三五”安全生產工作良好開局。
三、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重點工作
9.重點整治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一是深刻吸取有關事故教訓,配合公安等部門單位,研究制定完善關閉企業遺留危險物品清理與處置規定要求,部署開展專項行動,全面排查摸底,科學有序安全處置,確保不留隱患風險。二是采取企業法人書面承諾、職工上崗登記報告、重點部位視頻監控、縣鄉村三級責任到人、群眾職工舉報獎勵、違法違規頂格處罰、列入“黑名單”管理等措施,深入開展生產企業一證多廠、分包轉包、“三超一改”和許可證過期生產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三是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三庫”建設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5〕59號)要求,組織對企業“三庫”排查建檔,指導企業制定“三庫”建設計劃,全力推動企業“三庫”建設,對“三庫”不達標的企業一律不予延期換證,從源頭治理“三超一改”問題。四是在第四季度特別是歲末年初等重點時段,開展生產經營專項督查檢查行動,強化明查暗訪或突擊檢查,對違法違規企業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停電、吊銷證照、取締關閉等強制性措施,嚴防較大以上事故。五是編制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執法手冊,加大法規標準宣貫培訓力度,提升基層安全監管人員業務能力,切實落實縣鄉村三級監管責任,提高監管執法效力。
10.進一步嚴格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工作。一是嚴格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嚴把安全生產許可換證關和復產驗收關,對無力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一律不得換證或恢復生產。二是嚴格管控禮花彈、小禮花等A、B級產品和黑火藥等高危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加快淘汰“雙響類”產品。三是加強煙花爆竹行政許可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監管,嚴格執行許可證過期注銷的規定,及時公告許可證換發、吊銷、撤銷、注銷等情況。四是指導煙花爆竹產區通過產業政策和負面清單,推動更多的不適于煙花爆竹生產的地區及安全生產條件差的企業退出生產。
11.大力推進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一是建設并完善爆竹機械化生產示范線,進一步減少現場生產作業人員,提高爆竹生產本質安全水平;組織開展爆竹引火線“濕法制引”工藝和設備研發,淘汰“干法制引”生產工藝;指導督促主產區加快組合煙花生產工藝和設備研發,逐步淘汰內筒手工裝藥生產工藝。二是研究制定相關生產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的研發和使用;大力推動生產企業進行機械化、自動化改造,強制淘汰安全可靠性差和落后的工藝技術及機械設備。
12.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防靜電工作。一是修訂完善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標準,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質量,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為手段,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二是落實《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防范靜電危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防靜電設施設備安全抽檢力度,促進生產企業提高靜電危害防范意識,完善防(導)靜電設備設施。
13.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一是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對問題突出的地區實行書面警示、掛牌督辦制度,推動基層地方人民政府強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二是督促傳統產區、重點地區,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公布舉報電話,加強追蹤溯源,加大舉報獎勵和違法處罰力度,協同開展“打非”工作。
14.進一步完善煙花爆竹法規標準體系。一是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際聯席會議的分工,積極推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制定頒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管理規定》。二是啟動《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修訂調研工作,制定《煙花爆竹名錄》、《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管理規程》等重要行業標準。
五、運用信息化和社會力量提升監管效率效果
17.加快建設完善安全監管信息系統。一是配合工業與信息化部門,開發危險化學品信息化安全監管平臺,實現危險化學品企業信息、安全許可證辦理、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統計、行政執法等功能信息化,推動危險化學品信息共建共享。二是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煙花爆竹產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定期通報各地產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情況,對未按規定進行產品流向信息化管理的,依法從嚴處罰,并納入企業不良記錄,在網上公布。三是指導督促相關單位,按照建設方案和標準完成全國油氣輸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統平臺搭建測試,督促有關中央企業將具備條件的油氣輸送管道數據納入系統管理。四是繼續推進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各地要加強信息系統使用的指導培訓,提高使用信息系統頒證的覆蓋面,提升數據填報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充分發揮信息系統的功能作用。
18.運用媒體手段和社會力量提高監管效率效能。一是充分借助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有關法律法規宣貫,開展典型事故案例公開曝光、分析和解讀,總結宣傳各地經驗做法,強化安全知識普及,營造良好氛圍。二是創新監管方式,按照“市場引導、政府推動、社會參與、企業自主”的方針,探索引導“第三方”參與安全監管。充分發揮技術支撐單位和行業協會作用,積極調動有關技術機構和安全專家的積極性。三是通過政府搭臺、企業唱戲、互動交流、選樹典型等形式,形成比學趕幫的氛圍,提升地區整體安全生產水平。四是加強部門、地區間協作,形成監管合力,推動重點工作落實。
六、繼續加強事故查處和宣傳教育工作
19.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一是加強事故跟蹤督辦,深入查找事故原因并追蹤溯源,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對違法行為和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依法從重處罰,對發生死亡事故的經濟處罰一律按上限嚴厲處罰,對重大事故隱患查而不治、違法行為查而不糾的行為要追究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二是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及最高法最高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加大對事故企業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
20.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一是及時發布較大以上事故基本情況,對典型事故要制作警示教育片,運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及時發布事故警示信息及安全提醒,提高企業和群眾的風險防范意識。二是繼續做好每月警示,在總局政府網站制作事故警示專欄。加大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工作力度,引導廣大群眾自覺抵制并積極舉報各種違法行為。
21.加強基層監管人員培訓力度和探索企業安全管理人才培養新模式。一是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安全監管人員專項培訓和相關國家標準等方面的專題培訓,重點對法律法規、監管方式方法、強制性標準等進行培訓,推動基層提升監管水平。二是會同教育部,組織開展重點省份落實教育部、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教高〔2014〕4號)情況專項督查,持續加強復合型化工安全管理人才培養。
22.加大調研督導力度,推動重點工作落實。一是以調研督導、專項檢查、召開片會等形式,宣貫有關重點工作部署,督促重點工作在基層的落實。二是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專項整治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宣傳好經驗好做法,督促工作進展遲緩、不均衡的地區加快推進。三是對事故多發地區和企業,及時進行約談,開展專項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