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要求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作者:發布機構:安監總局政府網站發布日期:2016-05-12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安委〔2011〕4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以下簡稱《國辦通知》)精神,全面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強化安全基礎管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經報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就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一)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必要途徑。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明確要求,要嚴格企業安全管理,全面開展安全達標。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也是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主體,要通過加強企業每個崗位和環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二)是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的長效制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涵蓋了增強人員安全素質、提高裝備設施水平、改善作業環境、強化崗位責任落實等各個方面,是一項長期的、基礎性的系統工程,有利于全面促進企業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三)是政府實施安全生產分類指導、分級監管的重要依據。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考評,將企業劃分為不同等級,能夠客觀真實地反映出各地區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和不同安全生產水平的企業數量,為加強安全監管提供有效的基礎數據。
(四)是有效防范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能夠進一步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提高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進現場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事故發生,促進全國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把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思想行動統一到《國務院通知》的規定要求上來,充分認識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確保取得實效。
二、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全面落實《國務院通知》和《國辦通知》精神,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以下簡稱《基本規范》)和相關規定,制定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和制度規范。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科學管理,實現企業安全管理的規范化。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安全意識、技術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絕“三違”。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專業技術裝備水平,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改進現場作業條件。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現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各行業(領域)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顯增強。
(二)目標任務。在工礦商貿和交通運輸行業(領域)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重點突出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業(領域)。其中,煤礦要在2011年底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要在2012年底前,非煤礦山和冶金、機械等工貿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機械等工貿行業(領域)規模以下企業要在2015年前實現達標。要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和考評體系;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推進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生產科技裝備,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嚴格把關,分行業(領域)開展達標考評驗收;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納入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促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動態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三、實施方法
(一)打基礎,建章立制。按照《基本規范》要求,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規范為一、二、三級。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分行業(領域)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完善達標標準和考評辦法,并于2011年5月底以前將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企業要從組織機構、安全投入、規章制度、教育培訓、裝備設施、現場管理、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健康、應急管理以及事故報告、績效評定等方面,嚴格對應評定標準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
(二)重建設,嚴加整改。企業要對照規定要求,深入開展自檢自查,建立企業達標建設基礎檔案,加強動態管理,分類指導,嚴抓整改。對評為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的企業要重點抓鞏固、二級企業著力抓提升、三級企業督促抓改進,對不達標的企業要限期抓整頓。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對問題集中、整改難度大的企業,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會診”,提出具體辦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點解決;要督促企業做到隱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對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要責令停產整頓,并跟蹤督辦。對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存在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重大隱患限期整頓仍達不到安全要求,以及未按規定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且在規定限期內未及時整改的,取消其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參評資格。
(三)抓達標,嚴格考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督促檢查,嚴格組織開展達標考評。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的評審、公告、授牌等有關事項,由國家有關部門或授權單位組織實施;二級、三級企業的評審、公告、授牌等具體辦法,由省級有關部門制定。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中不得收取費用。要嚴格達標等級考評,明確企業的專業達標最低等級為企業達標等級,有一個專業不達標則該企業不達標。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企業的實際情況,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作出具體安排,積極推進,成熟一批、考評一批、公告一批、授牌一批。對在規定時間內經整改仍不具備最低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企業,地方政府要依法責令其停產整改直至依法關閉。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考評結果匯總后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適時組織抽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明確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有關部門負責指導和推動本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制定實施方案和達標細則。企業是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大投入,規范管理,加快實現企業高標準達標。
(二)分類指導,重點推進。對于尚未制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和考評辦法的行業(領域),要抓緊制定;已經制定的,要按照《基本規范》和相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規范已達標企業的等級認定。要針對不同行業(領域)的特點,加強工作指導,把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生產系統改造、產業技術升級、應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為重點,在達標建設過程中切實做到“六個結合”,即與深入開展執法行動相結合,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與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深化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與推進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相結合,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建設;與促進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相結合,著力提高先進安全技術裝備和物聯網技術應用等信息化水平;與加強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相結合,改善從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條件;與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相結合,加快救援基地和相關專業隊伍標準化建設,切實提高實戰救援能力。
(三)嚴抓整改,規范管理。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促進隱患整改。對達標的企業,要深入分析二級與一級、三級與二級之間的差距,找準薄弱點,完善工作措施,推進達標升級;對未達標的企業,要盯住抓緊,督促加強整改,限期達標。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現“四個一批”:對在規定期限內仍達不到最低標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破壞環境、浪費資源,以及發生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企業,要依法關閉取締一批;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要依法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一批;對具備基本達標條件,但安全技術裝備相對落后的,要促進達標升級,改造提升一批;對在本行業(領域)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企業,要加大支持力度,鞏固發展一批。
(四)創新機制,注重實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建立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機制,及時發現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對重大問題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切實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作為促進落實和完善安全生產法規規章、推廣應用先進技術裝備、強化先進安全理念、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作為落實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的重要手段,作為調整產業結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方式,扎實推進。要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納入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及有關行業(領域)發展規劃。要積極研究采取相關激勵政策措施,將達標結果向銀行、證券、保險、擔保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績效考核、信用評級、投融資和評先推優等的重要參考依據,促進提高達標建設的質量和水平。
(五)嚴格監督,加強宣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分行業(領域)、分階段組織實施,加強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對有關評審和咨詢單位進行規范管理。要深入基層、企業,加強對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的專題服務指導。加強安全專題教育,提高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技能素質。充分利用各類輿論媒體,積極宣傳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重要意義和具體標準要求,營造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濃厚社會氛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以及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公告制度,定期發布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展情況和達標企業、關閉取締企業名單;及時總結推廣有關地區、有關部門和企業的經驗做法,培育典型,示范引導,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廣泛深入、扎實有效開展。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