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加強安全評價師管理工作有關問題通知
作者:發布機構:安監總局政府網站發布日期:2016-05-12
安全評價師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安監總廳培訓〔2011〕218號
近年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逐步規范和加強安全評價人員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了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考試,建立了一支安全評價師專業服務人才隊伍,對于提高安全評價水平、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了進一步提升安全評價師隊伍整體素質,規范從業行為,現就加強安全評價師管理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三定”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監督和指導安全評價師管理工作。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除煤礦以外的安全評價機構的安全評價師管理工作,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監督、指導所轄區域內煤礦的安全評價機構的安全評價師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原則上由各機構人事部門負責。
二、依照《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2號),對于安全評價機構中取得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實行安全評價師從業登記、繼續教育管理。安全評價師在每三年從業登記周期內接受繼續教育累計不得少于48個學時,繼續教育應當由具備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承擔。
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委托中國安全生產協會承擔全國安全評價師從業登記、甲級安全評價機構的安全評價師繼續教育等具體工作(聯系電話:010-84287119)。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委托省級安全生產相關行業協會組織或者所屬單位,承擔安全評價師從業登記、乙級安全評價機構的安全評價師繼續教育等具體工作。
四、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安全評價師管理工作,加強從業登記管理,保障工作有序進行。要統籌安排繼續教育,加強職業道德和專業能力建設,不斷提高安全評價水平。在安全評價師管理工作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反饋。
請各單位于11月30日前將負責安全評價師管理工作相關人員的通訊錄(詳見附件)及電子文檔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聯系電話:010-64463146<帶傳真>,電子郵箱:zcb@chinasafety.gov.cn)。
附件:負責安全評價師管理工作相關人員通訊錄 |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