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辦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作者:發布機構:國家安監總局網站發布日期:2016-05-12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安委辦明電〔2012〕6號
今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通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共同努力,安全生產工作不斷加強,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同比大幅下降,未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全國安全生產狀況總體穩定。但部分行業領域和地區重大事故多發,特別是2月份以來重大事故連續發生,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近日中央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今年以來連續發生多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有關部門要督促各地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截至2月28日,全國已累計發生11起重大事故,共造成148人死亡和下落不明,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44人。其中,煤礦事故2起,危險化學品事故1起,冶金事故1起,道路交通事故4起,水上交通事故2起,漁業船舶事故1起。分別是:1月3日,湖南省境內滬昆高速湖南懷新段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9人重傷;1月4日,貴州省黔南州貴定縣境內蘭海高速公路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3人重傷、36人輕傷;2月2日,廣東省汕尾市汕尾海域一艘漁船遇風浪沉沒,造成3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2月2日,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境內洞庭湖小山塘水域,一艘運砂船沉沒,造成10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月3日,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釣魚臺煤礦發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月16日,湖南省衡陽市耒陽市宏發煤礦發生一起重大運輸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重傷;2月18日,貴州省遵義市道真縣境內207省道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23人受傷;2月18日,福建省泉州灣至湄洲灣海域,一艘廣西籍貨船機艙進水導致船體沉沒,造成8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1人受傷;2月20日,位于遼寧省鞍山市的鞍鋼集團公司重型機械有限公司鑄鋼廠鑄鋼車間一鋼包發生噴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傷;2月25日,山西省晉城市境內207國道發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19人受傷;2月28日,河北省石家莊市趙縣克爾化工廠硝酸胍車間發生爆炸事故,已造成16人死亡、43人受傷。
上述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問題:一是部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規章制度執行不力,內部安全管理混亂,“三違”現象嚴重;二是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不扎實、不徹底;三是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嚴重,這11起重大事故中有5起是由非法違法行為導致的,占45.5%;四是一些地區和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不深入、走過場;五是部分地區和部門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特別是對節后高危企業復產復工驗收把關不嚴。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加強防范,切實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現就有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當前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清醒地認識到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進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高度,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2〕14號)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強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各項工作,突出重點、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堅決防范和遏制各類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為全國“兩會”和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要著力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強化企業出資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確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術裝備、教育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要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嚴格落實地方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領導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重點抓好縣、鄉兩級政府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要著力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包括中央和省屬企業)進行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搞好督促指導和綜合協調,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合執法機制,提高監管效能。
三、狠抓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六次全體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第一季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2〕3號)要求,扎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切實抓好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消防和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針對煤礦等高危行業企業節后復產復工期間事故易發、多發的特點,嚴把復產復工驗收關,督促復產復工企業制定并落實嚴密的安全防范措施。要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管理和監管監察,繼續深化煤礦瓦斯、水害、火災等專項治理,深入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和整合技改。要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載人、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整治客運市場秩序和客運車輛通行秩序,深入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隱患。要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突出抓好重點監管品種、重點危險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管,嚴格控制新建危險化學品項目,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設施安全整治,嚴防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要認真開展冶金企業煤氣安全專項整治,嚴格危險作業和受限空間許可管理,著力強化對煤氣系統、高溫液態金屬等危險性較大作業的監控,加強作業過程管理與監督,強化交叉作業和相關方規范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要加強水上交通和漁業安全監管工作,建立治理船舶超載工作責任倒查制度,嚴厲打擊船舶非法營運、超載等違法行為,教育引導漁民安全作業。要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種設備、消防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深入排查治理隱患,著力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四、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繼續保持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排查和處罰打擊力度。要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排查,落實責任,嚴厲打擊。要集中、公開嚴懲一批無視法律、無視監管、無視生命安全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該停產整頓的要堅決停產整頓,該關閉取締的要堅決關閉取締,并嚴厲追究責任,形成強大的威懾力,堅決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政府監管的權威,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要完善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執法機制,發揮政府各有關部門、公檢法和紀檢監察機關的作用,提高執法的權威性和實效性。
五、嚴格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對今年以來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認真組織開展調查處理,依法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人員的責任。要認真執行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和非法違法、瞞報謊報較大事故跟蹤督辦制度,確保按期結案,及時向社會公布查處結果,并跟蹤督促事故責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實。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查找隱患,堵塞漏洞,切實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防范同類事故重復發生,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