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將舉辦市地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
作者:發布機構:國家安監總局發布日期:2016-05-12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舉辦2012年
市(地)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的通知
安監總培訓〔2012〕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根據中央組織部《關于印發〈2012年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抽調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參加專題研究班計劃〉的通知》(組通字〔2012〕9號)安排,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于2012年5月下旬在北京舉辦市(地)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總第十六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研究班的人員
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任職和近5年未參加專題研究班的市(地、州、盟)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專員、州長、盟長),以及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和煤礦安全監察局的廳局級干部。
二、研究內容
1.安全發展的本質內涵及應對措施;
2.煤礦安全事故預防與安全監察;
3.安全生產法制建設與依法行政;
4.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
5.突發事件應對與應急管理;
6.安全生產科技與保障能力建設等。
三、研究班時間和地點
時間:5月22日至31日,5月21日報到。
地點:國家行政學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長春橋路6號)。
四、推薦名額
(一)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會同本省(區、市)黨委組織部門研究推薦1至2名市(地、州、盟)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專員、州長、盟長)參加研究班學習。
(二)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和煤礦安全監察局分別推薦1名本單位廳局級干部參加研究班學習,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或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的領導同志應優先推薦。
(三)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和煤礦安全監察局于4月20日前將回執表(見附件)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聯系人及電話:張慶國、王巧巧,010-64463981、64463627、64463870〈傳真〉)。
五、其他事項
(一)請參加研究班的學員報到時提交兩個在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或案例,供學習時交流、研討。
(二)研究班結束時需提交1篇3000字以上的結業論文(電子版、書面各1份),請各學員提前準備相關材料。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擇優編輯出版論文集,免費向有關市(地)及部分重點縣(市)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干部發放,并選送參加中組部組織的成果展。
(三)參加研究班的學員經考核合格,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與國家行政學院共同頒發培訓證書,請學員報到時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張。
(四)培訓和食宿費用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支付。
附件:2012年市(地)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回執表(略)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